辛辛板和章盖营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项目涉及的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控制因子为COD和NH3-N,符合“十二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根据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工程分析,呼和浩特市环保局以呼环总量字[2014]82号和呼环总量字[2014]84号文件对辛辛板和章盖营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建设项目排污总量做出批复,同意水污染排放总量。
市环保局批准的辛辛板污水处理厂COD排放量为3650t/a、NH3-N排放量为365t/a,章盖营污水处理厂COD排放量为2190t/a、NH3-N排放量为219t/a。该工程排放的主要污染物系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排水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