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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服务指南-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承诺
◆服务内容
12345 客户服务大厅 管道安装 管道维修 抄表收费 水质监测
◆服务标准与时限:
1、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2、客户服务大厅
建设项目通过“多规合一”平台、“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自然资源局拍地信息等方式,采取“前置服务”的工作举措,提前进行现场勘验,出具设计方案,在用户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进行报装。
3、管道安装:
接到用户经汇审通过的给水施工图和其他有关资料,并交齐工程预付款,具备施工条件一周内安排施工。
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给水工程施工规范,做好施工记录,并按合同工期完工,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4、管道维修:
定期巡查和维护供水管道和附属设施,保证其完好率达98%以上。接到用户报漏,小漏24小时修复,大漏应及时止水,连续抢修。
5、抄表收费
抄表及时准确,抄表准确率达98.5%以上,抄表人员要持证上岗,工作中要文明礼貌,为用户提供规范化服务。接到用户有关用水计量和收费事宜的“三来”,及时予以答复。
6、水质监测
按国家规定标准定期进行采样化验分析,严格做好管网水的管理。水源正常情况下,水质合格率达95%以上。用水客户对水质有疑异,及时采样化验,两日内采样化验,一周内答复用户。
7、供水调度
做好与各水厂的信息联络,及时了解供水情况。
按照先居民后企事业单位用水的原则合理调度水源,计划性停水提前24小时通知用户,突发性停水要在停水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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