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企业要闻
媒体报道
行业动态
通知公告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网络中国节
2025“世界水日”“中国水周”

联系我们

地址:呼和浩特市机场北辅路伊科大厦

电话:96266

传真:0471-4613902

邮编:010010

行业动态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行业动态   
中国出台PPP项目融资优惠措施:贷款期限最长30年-行业动态-新闻动态-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出台PPP项目融资优惠措施:贷款期限最长30年

浏览次数:2719 【字体: 【关闭窗口】

为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关于“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发挥好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在增加公共产品供给中的作用”的部署要求,根据国务院领导关于切实保障重点投入、运用融资机制放大效应的批示精神,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开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发挥开发性金融积极作用、推进PPP项目顺利实施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通知》要求,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协调,积极引入外资企业、民营企业、中央企业、地方国企等各类市场主体,灵活运用基金投资、银行贷款、发行债券等各类金融工具,推进建立期限匹配、成本适当以及多元可持续的PPP项目资金保障机制。要加强与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沟通合作,及时共享PPP项目信息,协调解决项目融资、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融资工作顺利推进创造条件。

《通知》提出,开发银行要充分发挥中长期融资优势,积极提供融资顾问及“投资、贷款、债券、租赁、证券”等综合金融服务,并联合其他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以银团贷款、委托贷款等方式,努力拓宽PPP项目融资渠道。《通知》明确,开发银行在监管政策允许范围内,给予PPP项目差异化信贷政策:一是加强信贷规模的统筹调配,优先保障PPP项目的融资需求;二是对符合条件的PPP项目,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贷款利率可适当优惠;三是建立绿色通道,加快PPP项目贷款审批;四是贯彻《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关于“支持开展排污权、收费权、集体林权、特许经营权、购买服务协议预期收益、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贷款等担保创新类贷款业务”的要求,积极创新PPP项目的信贷服务。


来源:新华网 更新日期:2015-03-17

走进春华 | 新闻动态 | 党群建设 | 政策法规 | 服务指南 | 企业文化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 春华水务集团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北辅路伊科大厦 电话:0471-4613902 传真:0471-4613902

蒙公网安备 15010202150929号    蒙ICP备17005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