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开比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以百分制评分方式进行综合评审。
评出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入围机构为: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现对比选结果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对本次招标如有异议,有关单位或个人可以书面形式(署名)向有关管理部门投诉或举报。
投诉电话:0471—5163661
公示日期:2017/03/21 12:00:00 至2017/03/23 12:00:00
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