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依据春华水务公司会议决定拟公开比选税务师事务所,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税务师事务所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比选税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审核内容包括:
1.2016年企业所得税汇算鉴证
2.2016年不征税收入项目涉税审核
3.投资收益作为免税收入备案
二、选用原则:
1.公平公正、诚实守信、遵守法律、法律和行业规范;
2.机构团队人员配备齐全,业务能力强,专业经验丰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
3.服务态度优良,信息反馈及时,项目执行高质高效;
三、资质及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税务师事务所;
2.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和执业证书;
3.具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专职项目团队,具备咨询、审计、协调全程服务能力。
四.参加比选的税务师事务所需提供比选响应文件,内容包含:
(1)营业执照的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和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三证合一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执业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拟安排参加本项目的注册税务师名单、项目小组人员、负责人及主要成员;
(4)提供近2年的合同复印件;
(5)竞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6)审计工作服务方案;
(7)收取费用预算及支付方式;
(8)企业等级、规模、有无增值服务;
(9)服务承诺。
五、本次比选控制价 32.0万元
六、报名的时间、地点
符合上述条件的税务师事务所于2017年5 月13 日——2017年5 月14 日到赛罕区新华东街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12室报名。报名时需携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只带营业执照即可)、《执业证书》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
七、递交比选资料时间
2017年5 月17 日上午9:00以前将比选响应文件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密封送至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10号春华水务公司 312 室,过期不候。
八、公开比选评审会
2017年5 月18 日上午 9:30点召开评审会,由外聘3名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参加比选的税务师事务所进行评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排名第一名作为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税务师事务所。
九、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赵智科
联系电话: 0471-4613897
地 址:赛罕区新华东街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1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