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引黄入呼(三期)供水扩建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设计招标比选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公告
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开展呼和浩特市引黄入呼(三期)供水扩建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设计招标,面向社会公开征选优秀招标代理机构,现就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引黄入呼(三期)供水扩建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设计招标比选招标代理机构
2、项目内容:呼和浩特市引黄入呼(三期)供水扩建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设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
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招标内容为止。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机构;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其他相关从业证书;
3、有固定经营场所和专业人员,市场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的机构和单位;
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16日,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2、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北辅路伊科大厦702室
3、携带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的,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携带本人身份证;
(2)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有效期内);
(3)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或从业证书
(4)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5)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
(6)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6)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网站截图(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全文检索”输入单位名称,“案由”选择“刑事案由”中的“贪污贿赂”,“法院层别”选择“全部”,时间为近一年。)、“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注:所有证件的复印件、网页截图必须逐页加盖企业公章予以确认,承诺书须提供原件一式二份,A4纸,资料不全者,不予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递交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北辅路伊科大厦710会议室
3、递交要求:投标文件须密封后提交,投标文件的封套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写明必要的内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或加写说明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北辅路伊科大厦710会议室
6、届时请各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安琪尔 李英杰
电 话:0471-4617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