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助力企业纾困减负实施方案
按照市政府及市国资委相关文件要求,我公司认真领会并积极贯彻执行。按照市政府助企纾困“七项措施”要求,我公司主要从减免小微企业房租和延期缴纳水费两项内容做好疫情期间助企纾困减负工作。
一、政策口径
按照市政府《呼和浩特市应对疫情影响 助力企业纾困减负若干措施》(呼政办字[2022]22号)以及市国资委《关于国有企业落实减租政策的通知》(呼国资字[2022]9号)文件要求。
二、助企纾困减负措施
按照市政府关于助企纾困“七项措施”及相关要求,我公司严格执行,积极行动做好各阶段工作。
(一)减免房租措施
1.减免房租范围:对承租我公司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且最终承租人为非国有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和非机关事业单位的给予租金减免。
2.由涉及减免房租事宜的分子公司通知所有承租对象提供减免房租申请书及所需各项证明材料。
3.由我公司国有资产管理部会同房屋出租单位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符合减免条件后同承租方签订房租减免协议书;(见附件1)
4.减免方式为:已缴2022年度租金的承租对象,经核算后减免下一年度周期内相应租金;未缴纳本年度租金的承租户,缴纳租金时直接做出相应减免。
(二)疫情期间延期缴纳水费实施计划
按照市政府部署,对于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水费的小微企业,我公司坚决落实惠企政策,简化办事流程,做好各项供水服务工作。
1.我公司营销分公司及各营业所做好助企纾困政策宣传工作,使每个小微企业对延期缴纳水费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2.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向我公司营销分公司提交《小微企业减缓缴纳水费及违约金减免审批表》及相关材料(见附件2);
3.由我公司营销分公司结算中心及辖区营业所对审批表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批核准;
4.审批通过后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办理延期缴纳水费相关手续;
5.此期间,各营业所继续按照查表周期对申请延期缴费的小微企业正常查录水表,确保应查尽查;
6.所涉小微企业企业此期间生成的违约金由营销分公司统一减免。
(三)办理时限
三月底前开放受理,六月底基本完成。
(四)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1.减免房租事宜:
春华水务公司国有资产管理部
联系人:高佳玲; 联系方式:4613904
2.延期缴纳水费事宜:
春华水务公司营销分公司
联系人:朱旻; 联系方式:6245100
附件1:房屋租金减免协议书
附件2:呼和浩特市中小微企业疫情期间水费减缓缴纳及违约金减免审批表
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