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企业要闻
媒体报道
行业动态
通知公告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网络中国节
2025“世界水日”“中国水周”

联系我们

地址:呼和浩特市机场北辅路伊科大厦

电话:96266

传真:0471-4613902

邮编:010010

通知公告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声 明-通知公告-新闻动态-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声 明

浏览次数:5899 【字体: 【关闭窗口】

近日,有网民(网名田师兄)在头条平台发布《听说呼和浩特的自来水开始收保险税了?坐飞机收保险是掉下去摔死赔几十万莫非呼市自来水万一喝死也能领几十万》的言论,为保证广大用水户的合法权益,我公司声明如下:

春华水务公司执行的收费标准是:内蒙古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内发改价字〔2009〕2647号文件《关于调整呼和浩特市城市供水价格的通知》批复的水价价格,由水价、不征税自来水、污水处理费3部分组成,不存在网民所说的“保险税”。

特此声明!


 

   春华水务集团公司营销分公司      

2023年7月3日                   

           

来源:春华水务集团 更新日期:2023-07-03

走进春华 | 新闻动态 | 党群建设 | 政策法规 | 服务指南 | 企业文化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 春华水务集团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北辅路伊科大厦 电话:0471-4613902 传真:0471-4613902

蒙公网安备 15010202150929号    蒙ICP备17005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