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消火栓消防水鹤工程项目建议书
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比质比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呼和浩特市供排水管网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对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消火栓消防水鹤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采用比质比价方式进行比选。邀请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投标人前来参与。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消火栓消防水鹤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2、项目地点:呼和浩特市城区
3、投资金额:17万元
4、服务内容: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5、技术要求: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法规规范及本项目技术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2、投标人提供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已备案市政专业项目咨询的证明材料;
3、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并取得登记证书;
4、在“信用中国”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企业及个人(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授权委托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投标活动;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活动;
6、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有“贪污贿赂罪”记录的企业及个人(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授权委托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投标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比质比价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质比价文件,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将被否决。
五、比质比价文件的获取
1、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8月30 日14时00分至2023年9月 5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文件获取地点:呼和浩特市供水厦 1612 室。
3、获取文件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有效的营业执照,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
(3)“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登记备案页截图;
(4)项目负责人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
(5)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操作流程: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点击进入“信用服务”,①在“信用分类查询”下方点击进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分别在“查询条件”中输入企业全称/个人名称,“省份”选择“全部”,输入验证码后点击“查询”。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本项目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各自的网页截图;②在“信用分类查询”下方点击进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搜索栏中输入“企业全称”后点击“查询”。
(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操作流程: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在搜索栏中输入“企业全称”后点击“查询”,点击“企业全称”进入后,点击“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7)中国裁判文书网贪污贿赂罪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操作流程: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点击进入“高级检索”,在“全文检索”中输入单位全称,在“案由”选择“刑事案由”中的“贪污贿赂罪”,“法院层别”选择“全部”,裁判日期为近一年,“当事人”中输入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授权委托人或项目负责人。选择后进行检索,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本项目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各自的网页截图。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文件递交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 7日9 时00分至2023年9月 7日9 时30分(北京时间)。
2、文件递交地点:呼和浩特市供水厦 1612 室。
3、本次比质比价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递交文件并进行比质比价,特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参加。
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不予接收其响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比质比价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质比价文件的。
5、比质比价时间为:2023年9月 7 日 9 时30分(北京时间)。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春华水务集团公司网站(https://www.hhchsw.com)发布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呼和浩特市供排水管网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供水大厦 1612 室
联系人:李芳
联系方式:15704711689